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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上甘岭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决算报告

时间:2020-01-17

来源:友好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孙鹏

录入:孙鹏

审核:陈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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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上甘岭区人民检察院在友好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向友好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伊春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友好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友好区委和伊春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友好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高检、省、市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及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任务,从事各项工作。
(4)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6)对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裁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规划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复合工作。
(9)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10)负责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管理办法。
(11)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监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领导本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13)负责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14)负责其他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现检察院设立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一共5个科室。(区划改革,与友好区人民检察院合并后科室情况)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伊春市上甘岭区人民检察院共有在职人员 31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0名,地方林业编制 11名。2019年初本单位共有在职人员32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1名,地方林业编制 11名。2019年10月退休1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概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友好林区转型发展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保持应有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牢牢把握宪法定位,以监督和服务的新成效彰显检察工作发展新成果。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地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思想同心、同向发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定期汇报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区委和上级院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全年向区委、政法委和人大请示报告工作1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开放日”、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司法救助听证会等活动,班子成员走访区级人大代表实现全覆盖,发出征求意见函150余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把握底线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从更高层次谋划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立足职能,抓服务效果。坚持把惩治犯罪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把强化法律监督与保障经济发展相结合。立足林区生态保护需要,因地制宜开展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沙、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小专项”监督活动,严守林区“绿水青山”。二是践行“四零”承诺,抓服务质量。从改善接待环境建设、接待安全、接待人员素质入手,构建“一站式”服务案管中心。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用通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承诺,认真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受理举报、信访、职务犯罪等案件线索共26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拟发救助金10000元,彰显司法机关人文关怀。三是搭建检企平台,抓服务延伸,班子成员深入区内3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召开检企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30条。建立健全检企沟通联络、法律服务保障、风险预警防范、联合预防调研等合作机制,守护好百姓“钱袋子”。 
(三)强化法治担当,推进司法为民。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办案回应群众期待,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一是提高案件质量,办精品案。深入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开展办案标准、办案流程、办案制度“三个精细化”建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制作电子卷宗159册,实现全部案件网上规范流转。二是提高案件效率,办快审案。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会同法院、公安、司法局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细则》,办理轻刑快审案件2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7件,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利用检察院案件信息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1条、案件程序性信息85条,公开法律文书30份。深挖“两微一端”功能,共发布原创检察工作信息103篇,国家级采用4篇,省级采用2篇,市级采用26 篇,我院公众号荣登全省“互联网+检察”排行榜,促进检察公信力提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除恶务尽,扫黑除恶打伞。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准确、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5人,检察环节认定属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3人。加强线索排查,全面梳理了已受理的案件中有无涉黑涉恶情况,注重深挖彻查犯罪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共排查各类刑事案件303件387人,控告申诉案件26件,各类行政案件29件,未发现涉黑恶犯罪案件线索。主动开辟“第二战场”,与看守所在押人员谈话35人次,与社区矫正人员谈话20人次。助力“伊检宣传联盟微信宣传矩阵”向全区20余个单位发出邀请函,同频共振发布信息200多条,受众5000多人,形成强大舆论宣传声势。
二、立足职能,打击犯罪,全力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自觉在具体检察工作中落实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树立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实现“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我院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6件7人,共受理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37件9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27件31人。适用不捕3件3人,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共纠正漏罪1件1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 1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件1人,监督质效明显。
(二)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实施“刑民”融合协作办案机制,实现案件线索信息同步通报、证据同步收集、监督同步跟进,主动适应改革新形势、新任务,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为重点拓展监督领域、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件(其中办理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4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
(三)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司法智慧推进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均为行政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44份,建议均被采纳并书面回复,采纳率100%。举全院之力,对全区学校及周边、餐饮机构和流动商贩、医疗卫生场所、水源地保护区及重点支系进行线索摸排梳理。把办案效果从治标向治本深化,形成司法治理与行政治理的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四)倾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深入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我院联合区教育局在友好三中举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挂牌仪式,全区共有11所中小学、幼儿园同时挂牌,实现了全覆盖。班子成员全部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深入进行法治宣讲6次,接受咨询130余次,覆盖学生700余人。制作了2本法治系列图书,印制200余本,在开展“法治进校园亲子课堂”中发放。针对原上甘岭中学室外女厕所门前无监控摄像头的问题,向学校下发检察建议,并帮助整改落实。我院未成人权益保护工作已向市院申报创新性工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包括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3713300元,其中省财政收入数为3713300元,人员经费收入2617100元,公用经费收入436700元,项目经费收入659500元。2019年总支出4091768.97元,其中省财政支出4091768.97元。人员经费支出2997691.36元,公用经费支出449355.38元,项目经费支出644722.23元,上年结转结余27437.56元。
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3978000元,其中省财政收入数为3978000元,人员经费收入2760300元,公用经费收入459600元,项目经费收入758100元。2018年总支出3753838.01元,其中省财政支出3753838.01元。人员经费支出2861725.79元,公用经费支出339869.75元,项目经费支出552242.47元。2018年年底结转数27437.56元,其中省财政资金结转27400元,其他资金结转37.56元。
2019年支出数比2018年增加337930.96元,人员经费增加135965.57元,公用经费增加109485.63元,项目支出增加92479.76元。
2019年各项支出均较上年有所增加,干警工资福利待遇提高,福利费增加,我院车补支出增加,2018年由于刚刚车改,所以只发放了半年的金额。2019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印刷了宣传单,购买了扫黑除恶知识手册,提高宣传普及率。我院对办案区进行了改造,维修费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2019年省财政收入数为3713300元,人员经费收入2617100元,公用经费收入436700元,项目经费收入659500元元。2019年总支出4091768.97元,其中省财政支出4091768.97元。人员经费支出2997691.36元,公用经费支出449355.38元,项目经费支出644722.23元。
2018年省财政年初预算收入3978000元,其中人员经费2760300元,公用经费459600元,项目经费758100元。2018年省财政预算实际支出为3753838.01元,其中人员经费2861725.79元,公用经费339869.75元,项目经费552242.47元。
干警工资福利待遇提高,福利费增加,我院车补支出增加,2018年由于刚刚车改,所以只发放了半年的金额。2019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印刷了宣传单,购买了扫黑除恶知识手册,提高宣传普及率。我院对办案区进行了改造,维修费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

  总金额 公共安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2019年预算收入 3713300.00 2847000
 
457000
 
187500
 
221800
 
2019年决算支出 4,091,768.97 3223353.71  
475646.51
 
 
178083.59
 
214685.16
 
差异数 378468.97 376353.718 18646.51 -9416.41 -7114.84
 
 
(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
公共安全支出支出较收入增加376353.71元,应休未休年假补贴奖金64289.95元,结转上年办案业务补助经费*134596.83元,办案业务经费*13235.3元,专案业务费110000元,福利费39700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资金,装备款(第二批)21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9年10月一名在职转退休,使退休工资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保缴纳基数以2019年1月工资为准,没有包含今年上涨的工资,所以产生剩余。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11月转隶人员关系转到地方监察委员会,且有一人在职转退休,使住房公积金剩余。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
2019年总收入4064331.41元,其中财政收入4064234.45元。人员经费支出2970291.36元,占总收入73.08%,公用经费支出449220.86元,占总收入11.06%,项目经费支出644722.23元,占总收入15.86%。
2019年总支出4091634.45元,其中省财政支出4091634.45元。人员经费支出2997691.36元,占总支出73.26%,公用经费支出449220.86元,占总支出10.98%,项目经费支出644722.23元,占总支出15.76%。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2019年收入4064331.41元,支出4091634.45元。2018年收入3781275.57元,2018年支出3753838.01元。
干警工资福利待遇提高,福利费增加,我院车补支出增加,2018年由于刚刚车改,所以只发放了半年的金额。2019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印刷了宣传单,购买了扫黑除恶知识手册,提高宣传普及率。我院对办案区进行了改造,维修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97682.0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7682.03元,人均支出3052.56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93449.07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93449.07元,人均支出6045.28元,三公经费决算数同比上年下降49.5%。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公车使用,完成公车改革。
(2)会议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无。
(3)培训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2019年培训费支出2380元,人均支出74.375元,2018年决算培训费支出15699.9元,人均支出490.62元,较上年下降84.84%。
2019年本院没有去省外参加的培训,培训费减少。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无。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无。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支出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特点。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3713300元,其中省财政收入数为3713300元,人员经费收入2647100元,公用经费收入436700元,项目经费收入659500元。2019年总支出4091768.97元,其中省财政支出4091768.9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997691.36元,公用经费支出449355.38元,项目经费支出644722.23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转和结余情况,特别是项目经费结转和结余情况。
无。
2.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
无。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对资产、负债信息进行分析,主要分析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影响等。
2019年新增资产227968元,2019年新增视频会议系统94500元,笔记本五台及系统软件32718元,台式机十台及系统软件49500元,电热风幕机2700元,激光打印机两台2500元,平板四台10400元,摄像机套装24540元,监控设备一套11110元。货币资金2019年末为11739.97元,未上缴工伤保险11500元,未缴纳12月个税239.97元。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工作。
2.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工作。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工作。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全省检察财务工作培训后,我院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本院检察长及分管检察长进行了汇报,组织专班,加班加点,严格按财务账真实填报。决算严格按照账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再结合省下发的对账单,做全面的分析和对比,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按照相关要求已经公开预算与决算,2019年预算公开已完成。
(三)对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无。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决算数据是对全年预算的支出情况一个很好的反应,根据决算数据可以更好的检验预算的落实情况,以及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下一年的预算和各项支出提供了有效依据,为下一步的财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应该有效利用。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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